各单位:
为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21日起财务处暂停对外报销、借款等业务,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网上报账系统以及网上报账自助投单机(试用)同步关闭。12月21日至24日可线下办理清理借款业务。
2、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预计2021年1月10日完成,暂定于2021年1月11日恢复办理对外报销业务。
二、往来款项清理
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结清尚未冲销的借款款项。由学校代发、代垫工资、代缴社会统筹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偿还代垫经费。
三、收入款项清缴
1、学校年度预算中有上缴任务的单位务必及时完成上缴任务。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结清各类应收款项,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实现。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所收款项截留、坐支、挪用。
2、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财务处网站-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查看尚未认领的校外单位汇来的款项,认领并办理收入入账手续。
四、票据清理核销
1、已经办理预借发票、收据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尽快催款,确保款项及时到账并办理收入入账手续。如对方单位无法支付款项,借票人应及时索回票据。
2、领用票据单位务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年度清理核销工作。
五、资产账务核对
1、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报销手续,确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末顺利对账。
2、资产处、图书馆等部门应及时与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年终对帐工作。
财 务 处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