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签订阶段
(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海大学信息门户网站。
找到网站首页的“应用系统”,进入“办事大厅”。
3、在最下方找到助研聘用申请(按首字母“Z”索引)。
4、按照科研项目类型选择,开始办理。
填写助研聘用申请,科研项目及所聘乙方可多选,填写完毕点击左上角提交后完成。
(二)乙方确认(受聘学生)
1、受聘学生登录河海大学信息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在“我的事项-需要我审批的事项”中,点击助研聘用申请流程。
2、确认“助研聘用申请”信息填写无误,点击左上角同意,完成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受聘学生)端全部申请流程。
发放阶段
1、教师进入“河海大学信息门户-财务平台-个人收入申报系统”。
2、选择“助研协议申报-助研协议发放助研费录入”。
3、点击“发放项目选择”,选择“助研费”,点击“生成申报表”。
4、点击“财务项目选择”,选择所需使用的项目经费号。
选择此次所需发放的学生,在发放期间中注明此次发放的月份(例:5月或4-5月),并按月份、每月标准填写助研费金额。
重要提醒:助研费用每月发放额度不可超过协议签订的每月发放标准,在聘用期限内原则上按照协议约定按月发放,也可一次发放多月(不可提前发放未发生的月份)。需注意,自然年内,按照税法规定,受聘学生累计免税额度为6万元,超额度将无法在本系统提交发放单。超出部分,可以单独在学生劳务申报—其他劳务模块提交发放。
点击“提交”,打印发放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后,即可投递至自助投递机。
重要提醒:由于个人收入申报发放表跨月无法制单,为避免发放提取失败,请各位师生务必于当月25日前完成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