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市监竞争发〔2023〕73号)及《江苏省教育厅 2023年全省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现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对象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重点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2、收费标准是否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3、是否存在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4、是否存在社会反应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自查自纠时间范围
2021年秋学期以来,我校各类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行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收费项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25-83787143。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