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区交通费报销优化流程

发布者:胡鹏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为简化跨校区交通费报销流程,小财优化了财务平台网上报销填制系统,快来看看具体操作流程吧!

1、登录河海大学信息门户,依次选择“财务平台”—“网上报账系统”—“差旅费报销”,选择支出项目后,开始填报。在“是否跨校区交流”处选择“是”。(如图1

2、依次录入日期、事由,点击“姓名”栏后方加号。(如图2

3、依次录入人员工号或学号,选择人员职别,点击“保存并返回前一页”。(如图3

4、在“交通费”处汇总填写交通费票据张数及金额,在“其他费用”处汇总填写住宿费、退票费等相关费用。点击“下一步(支付方式)”,继续完成填制。(如图4


注意事项:

1、跨校区交通费仅指因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日常工作往返南京、常州校区所产生的交通及相关费用;

2、跨校区交通费无需填写差旅费特殊事项审批表;

3、教职工跨校区乘坐交通工具的级别需符合所选择人员对应的职级标准;

4、跨校区交流产生的住宿费用无法包干,需凭住宿发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