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因公借款的通知

发布者:胡鹏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管理,规范因公借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学校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现对截至20241231日未冲销的因公借款进行集中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本次集中清理的是截至20241231日未冲销的因公借款。计财处按单位汇总后通过邮件形式将借款明细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借款责任人,督促其尽快至计财处办理冲销和还款手续。

二、清理程序

1、已取得对方单位发票的,请尽快填写网上预约报销单,进行投递;

2、现场还款的,南京校区可直接至河海馆201室线下窗口办理,常州校区可至6号楼303室办理。

对长期未还的借款,学校将依据《河海大学因公借款管理暂行办法》(河海校财【201951号)相关规定,对无特殊原因的,暂停个人经费或相关项目经费的使用。如有特殊情况,请向计财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三、联系方式

南京校区胥老师025-83786264

常州校区王老师0519-85191982

请各单位对集中清理借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感谢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





计划财务处

20250310